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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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义工”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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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奉献爱心,奉献真情,解除疑虑,重树信心

 

您愿意用您的热情感染心脏病患者,重树他们的生活信心吗?

您愿意用您的爱心关怀心脏病患者,增加他们战胜疾病的勇气吗?

您愿意用您的智慧解除心脏病患者的恐惧、忧伤和疑虑吗?

来吧,请到亚心来!发挥您的余热,奉献您的爱心与真情,与我们一道奏响生命的旋律,谱写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义工管理章程

一、成立宗旨
1、拓展医院人力资源,扩充服务层面,提高服务品质。
2、提供爱心社会人士参与服务、回馈社会,从助人的过程中获得自我满足和自我实现。

 

二、义工招募
1、义工申请基本条件:

◇年?M20岁以上至六十岁()之间,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会讲普通话,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沟通能力;

 热心公益活动,有爱心及责任心,有一定专长者优先;

一周能提供34小时固定服务且能持续服务一年以上

经面谈录取,全程参与职前培训及通过考核,以及完成 4周实习训练并通过者,可成为本院正式义工
2、招募流程:

2.1、报名方式:

A、来院申请:请亲临一楼患者服务部填写《义工申请表》;

B、电话申请:有意者可致电02765796731咨询并报名,院内报名电话:8203

注:本院员工有意成为义工者,可直接到一楼患者服务部填写《义工申请表》,

2.2 患者服务部在对申请表进行初审后,联系/与申请人面谈,面谈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免冠照1张;条件符合、通过面谈审核者,成为实习义工。

2.3 实习及正式义工:实习义工须按《义工培训计划》完成培训内容,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实习。服务四次,每次至少三小时以上(含3小时),累计服务时间达12小时以上方可称为正式义工。

2.4 授证:实习结束,患者服务部及相关科室评估认可后,授与正式义工证,成为本院正    式义工。

 

 

 

三、义工工作内容及地点:

1、一楼患者服务部:维护大厅秩序、完成各项简单咨询、协助填表、环境指引,轮椅护送行为不便的患者;

2、二楼门诊:   扶梯安全管理,环境指引、轮椅护送行为不便的患者就診检查;协助入院登记处量体温、填表等工作、协助完成《门急诊满意度调查》;

3、病区:     协助完成《住院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术后恢复良好的义工对术前特殊患者交流及心理辅导、

4、其它:协助社工或其他部门(如社会服务部)开展院内活动
 

四、义工工作流程:

1、义工工作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患者服务部签到、签退;

2、根据工作的需要,由社工主任或主管安排其具体工作,义工按规定执行;

3、工作时义工须统一佩带义工标识或穿着义工背心;

4、工作完毕在《义工工作本》上做好相关记录。
 

五、义工的权利

1、可自愿参加可退出义工组;

2、参加亚心医院义工队组织的任何形式活动;

3、分享亚心义工的信息资源及对外交流机会;

4、对亚心义工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5、推荐新义工;

6、患者服务部保障义工的合法权益。

六、义工的义务

1、遵守亚心医院相关规定,维护医院声誉,严格遵守义工守则;

2、在患者服务部工作人员安排下开展义工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违反义工守则的活动;

3、义工为志愿服务,不得接受服务对象仍何形式的捐赠,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借钱,或借以谋取其他利益。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开展活动。

4、对患者隐私保密。

七、义工管理

一)请假

1.义工如果由于自身原因暂时不能参与工作,必须提前一周向患者服务部请假。

2.义工临时有事需离开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开。

3.请假期限为三个月,超过三个月者可申请暂时退出,将来可随时申请重新加入。(注:凡工作时间未达到3个月者,退出后不会重新加入工作组)

二)退出

1.申请退出:义工由于自身原因不再参与亚心医院义工任何活动,需提前一周向患者服务部提交申请。

2. 有以下情况者,亚心医院将终止其义工资格,退出亚心医院义工队:

a、违反亚心医院义工守则,情节严重者。

b、受到服务对象2次以上投诉者

c、一年内未请假及无特殊原因,无故不参加义工活动达3次。

3、 退出后,欢迎参加亚心医院组织的其它活动,但不能以义工身份进行工作。

三)义工的培训与总结表彰:

 1.新入职义工进行义工守则及相关知识培训;

2.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工座谈会,听取义工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改进;

3.对表现优秀的义工将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八、亚心医院义工守则

1.认同亚心医院义工队的理念及基本原则 ;

2.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从事任何违背亚心医院义工队理念的活动;不做有损于亚心医院义工队声誉的事情;不参加任何会对亚心医院义工队造成危害的组织或活动。  

3. 履行服务承诺,尽力完成工作。

4.人人平等参与,不享有特权,互助互爱,相互学习,虚心接受指导和积极反映意见。

5. 尊重爱护服务对象,友善相处。

6.禁止滥用志愿者身份,向服务对象索取金钱或者其他物质上的报酬或向患者借钱。

7.禁止强加个人意志、信仰或价值观予服务对象。

8.参加亚心医院义工队相关活动,原则上费用自理。

9.未经亚心医院义工队授权,志愿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利用亚心医院义工队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b.接受任何来自媒体、官方和其他不属于亚心医院义工队范围的邀请、访谈或采访;泄漏未

经确认的活动和内容。

c.以任何名义直接或者间接接受任何给予亚心医院义工队的金钱或者物质上的资助;直接或

者间接接受任何给予受益人的金钱或者物质上的资助。

d.宣称代表亚心医院义工队,以任何名义进行活动;

e.泄露其在从事亚心医院义工队工作过程中取得的任何资料,包括其他志愿者的个人资料,及资助人和受助人相关资料和其他资料。

 

以上条例,未尽事宜,亚心医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对以上各条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