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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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医院成为华中地区首家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民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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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组专家正在听取我院汇报1

认证组专家正在听取我院汇报2

认证组专家正在听取我院汇报

受试者接待室,苏晞主任和专家们交流

受试者接待室,苏晞主任和专家们交流

专家们在检验科检查

专家们在检验科检查

专家们在仔细查阅我院的申请材料

 

专家们在仔细查阅我院的申请材料

专家组在检查检验科相关材料

 

专家组在检查检验科相关材料

31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授予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据了解,我国仅有无数不多的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临床教学医院具备此资格,亚心医院是华中地区第一家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民营医院。

据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是由国家卫生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准的,主要任务是承担新药临床试验和临床药学研究与实践,包括临床合理用药、临床药物监测及药品不良反应监察等。

由于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实行准入制,医疗机构需要通过严格的审查和考核程序,目前,国内仅有为数不多的规模较大、知名度较高的临床教学医院具备此资格,民营医院更是寥寥无几。

为更好地服务于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加入改进疾病预防、诊治方法,为患者寻求极好的预防、诊治方法,并检验这些方法的有效性、效率、可行性和质量。2010年起,亚心医院开始进行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

在医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成立了专门的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筹建机构、伦理委员会。按GCP法律法规和药物临床试验的技术要求,在原有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基础上,新制定了满足药物临床试验要求的管理制度三十余项和标准操作规程(SOP)百余项、技术要求规范四项,重点制定了心血管药物临床试验防范和处理严重不良事件及突发事件的急救预案,并建立质量控制操作程序。

经过了近一年时间的准备,20101215,亚心医院迎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认证组专家的现场检查,听取医院汇报后,检查GCP办公室、伦理委员会筹备情况,并现场考察心内科、心外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软、硬件条件等。在各位专家历时一天半的认真、严谨的检查下,亚心医院以接近满分的成绩成功的通过了现场检查,成为华中地区第一家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民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