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武汉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职责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目标管理、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价,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参照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医学院研究生导师工作职责。
一、导师要关注学科发展前沿,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科研立项和科研成果产出,积累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学术条件;
二、导师要学习理解学校研究生导师认定的基本学术要求,及时更新导师简介中的学术成果,通过各种形式将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学术成果告知报考学生,扩大导师和导师团队的学科影响;
三、导师要认真学习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理解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知识、素质、能力要求,以及关键培养环节质量控制要求,积极参与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督;
四、导师应学习了解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特别是考试录取基本程序和研究生奖助体系,通过各种环节开展研究生招生宣传,确保更多更好优质生源报考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
五、导师应参与导师小组工作,履行小组成员的相应职责,承担导师小组布置的研究生考试命题、评卷、复试、录取、培养方案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工作任务,审定研究生课程教学方案和开题报告,参与实践环节、毕业论文中期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
六、导师全面负责研究生个性化、差异化培养计划制定,指导和关心研究生专业学习、思想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全面发展,坚持高标准和高质量,坚持身体力行和言传身教,确保合格人才培养;
七、导师应在研究生入学3个月内,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协助学生制定3年的学习计划,导师负责确定第二导师,并明确第二导师工作任务和职责;
八、导师负责督促研究生完成补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学术活动、创新学分等教学环节;
九、导师负责研究生科研思维与方法的培养,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过程检查、学术论文投刊发表和毕业论文学术质量;
十、导师负责研究生就业择业指导,协助研究生制定职业规划,负责指导研究生执业资质考试和求职考试。
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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